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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通》为中国唐朝史学著作,作者刘知几,成书于公元708年至710年,是全世界首部有系统之史学理论专著,全书内容主要评论史书体例与编撰方法,以及论述史籍源流与前人修史之得失。由于《史通》总结唐以前史学的全部问题,因而拥有极高史学地位,对后世影响深远。此书的编著时间始于唐代武后长安二年,至唐中宗景龙四年成书,花了九年时间。在四库全书中为史部史评类。

  《史通》之命名原因为:“昔汉世诸儒,集论经传,定之于白虎观,因名曰《白虎通》,余既在史馆而成此书,故便以《史通》为目。”

  史通全书分为内外篇各十卷,内篇三十九,外篇十三,共有五十二篇,但内篇“体统”、“纰谬”、“驰张”三篇已失传,今传世四十九篇。内篇主要评论史书体例与编撰方法,而外篇主要论述史籍源流与前人修史之得失。

  刘知几认为唐以前史籍虽然繁多,但大多出于模仿以前的史书,假如探索当中的源头并归纳起来,只有六家,而六家中只有左传家及汉书家仍有继承其体裁,故又写成《二体》一篇加以阐述。

  六家、二体、杂述三篇叙述断代史书的体例、类别。按六家的体例分为二体一一编年体、纪传体。在杂史中,按其内容分为小录、逸事、地理篇等十种

  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传、序例、断限、编次、题目、称谓、载言、载文、书事、烦省十六篇评论纪传史与编年史的体例、内容及编纂方法。

  核才、辨职二篇,论史官的才具及人选。指出史家须有才、学、识三者,才能担当写史的任务。才指才干;学指知识学问;识指史观和笔法,即“善恶必书”。

  采撰一编,论编撰方法与资料搜习。刘氏提出编纂前要广博地搜集史料,且须慎重的选择史料。

  叙事、浮词、摸拟、言语、因习、邑里六篇,论叙述方法和写作技巧。

  人物、品藻二篇,论对于历史人物的记载和品评的。他认为记载人物应看其重要性,包括“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示后。”他又认为不应只记载人物,还要品评人物,指出他们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补注一篇,论史书的注文。刘氏把史书的注文分两类,一是解释,二是补充。刘氏推许解释的注,以之为注家的正体。对于补充事迹的注,刘氏则予否定。

  鉴识、探赜二篇,论评论史书时应注意的问题。刘氏说明只有知识而没有鉴别便没有多大用处。他认为,必须对事物有精到的研究,才能有合适的看法。刘氏又指出,研究前人的著作,切忌妄加推断,歪曲古人的意旨。

  自叙一篇刘氏自述学习和研究历史的经过及撰著史通的动机、意旨和感想。

  外编则综论史籍源流与前人修史之一些具体问题。

  古今正史叙述断代史书的著作情况,并分析其源流。刘氏将唐代以前的历史著作分为“正史”与“杂史”两大类,在正史中再接其著作的源流分为六家──尚书家、春秋家、左传家、国语家、史记家、汉书家。

  史官建置、忤时二篇论述历代史官建置的沿革、官修史的弊病。刘氏肯定设官修史的重要,但他认为揭露了官修史的五个主要弊病:

  史官众多,互相观望;

  史料缺乏,难以编撰;

  权贵干涉,不敢直书;

  监修牵掣,无从下笔;

  缺乏制度,职责不明。

  疑古、惑经、申左、杂说上、杂说中、杂说下、暗惑、汉书五行志错误、五行志杂驳九篇,专论历史著作的优劣和杂评。刘氏在疑古‧篇对尚书及论语提出十条批评,在惑经篇对《春秋》提出十二条批评。他不但批评孔子,又指责孟子、司马迁等对孔子的赞誉,大胆突出。

  在申左篇中,评论春秋三传的优劣,他表扬左传而贬抑公羊及穀梁传。在杂说上、中、下三篇及暗惑篇里,杂评诸书记载的得失,并提出许多关于史书的体例、内容、编纂方法以及读史、评史等方面的意见,汉书五行志错误篇专评班固所著汉书五行志的缺点。五行志杂驳篇专评春秋时代五行的记载的得失。

  点烦一篇删改史书的烦文(指有标点符号的文章)。由于许多古经书所著之标点符号(点、注)均是错误的,致令读者误解原文,故刘氏便把其中之标点符号完全删去。史通虽只有四十九篇,但内容十分全面,一方面对以往旧史作出全面总结及批评得失;另一方面则对当代修史的错误加以纠正,可谓达到“扬榷利病”的目的。

  体裁

  六家、二体

  刘知几认为唐代以前的史籍虽多,但整体多出于模仿,要探索本原,归纳起来只有六家:

  尚书家(记言)

  春秋家(记事)

  左传家(编年史)

  国语家(分国纪事,是国别史)

  史记家(纪传体通史)

  汉书家(纪传体断代史)

  由于六家中只有左传家及汉书家有史书继承其体裁,故又写成〈二体〉一篇详述。他又以编年史、纪传史视为史家正体,称为“正史”,其他则称为“杂着”,如笔记短书、方志、家谱以及专详地理都邑的记载都是“杂着”。

  刘知几又认为编年及纪传二体各有优劣,可以互补不足,所以应二者并重。他于〈古今正史〉一篇中,兼举《春秋》为正史,不从当时《隋书.经籍志》所列正史仅有纪传体史书的做法,实为创见及持平之论。

  极崇断代史

  《史通》推崇断代史而反对通史的写作体例。首先,他认为通史浩翰难读,断代史较易为学者探讨:“言皆精练,语甚该密,学者寻讨,易为其功”,再者,后一朝修前一朝的历史,时间不远,史料易得,故主张修断代史。

  他反对修通史,是由于通史涉及上下数千年之史实,在《四库提要》中提到:“非学问足以该通,文章足以熔铸,则难以成书。”而鉴于通史年月悠长,史料多已失传,其可采录者往往为旧文,难得新异,所以并不主张修通史。

  由于刘知几极度推崇断代史,因而亦严守断代史书所述之朝代为断限,认为不宜涉及前朝,以免重复。故此,他批评《汉书.古今人表》,因其涉及汉以前的人物[1],又主张删除纪传史中的“天文”(违反断代史书的体例)、“艺文”、“五行”三志。

  篇章

  对载言的看法:纪传是记事之书,不应载言。载言的做法使文辞与史实夹杂,切断了史实的连贯性,使读者糊涂。主张史书中的“列传”或“本纪”只记史事,载言之体宜另立一章,题为“制册章表书”。上述建议虽未为后者采用,然而后人编《经世文篇》,与史传相辅相成。

  对“表”、“书”、“志”的看法:“表”只是重复列述“本纪”、“列传”所载,故无大作用。至于书、志方面,他主张删除纪传史中“天文”、“艺文”、“五行”三志。

  增加“都邑”、“氏族”、“方物”三志:都邑载官阙制度,朝廷礼仪,可反映统治者的经营策划和一般物质的建设情况。氏族分辨华夷及士庶之别。世家大族为统治集团之核心,故记载之可反映社会真实的面貌。方物土贡反映经济状况。

  论赞:旧史惯例,每于叙事之末便发一论,如史记有“太史公曰”。《史通》认为这是后世文士以空言作史论的不良风气,既烦琐又无大意义,故大力斥之。

  书法

  刘知几提出正名、抉择、直言三大原则:

  正名:项羽非正式的君主,故史记不应将他列入本纪,而应划入列传。

  抉择:别辨贤愚善恶而加以批评。

  直言:善恶必书,不因个人感情而歪曲事实。

  文字

  刘知几认为史书应以简洁为主,反对烦冗。他认为文字该婉曲,以求“意在言外”。同时他还主张“朴、真、今”三原则,即是:

  朴而不华,浮词宜删

  事必直叙,以求真实

  不用古语,改用当代文字写史,是为“今”

  采撰

  在采辑史料方面,刘知几认为宜广泛搜集资料及博览群书。同时应以私家著述为佳,反对官家修史,因官家修史有太多客观环境所制约,令作史者不能发挥所长。

  反对文人修史

  刘知几反对文人修史,因易流于浮夸,“词没其义,繁华而失实”,与史实不符,故竭力主张史学应摆脱文学而独立,反对文士修史,这种见解是针对当时一般专务词藻,忽略史实的文士写作而提出的。

  总结旧史得失

  刘氏总结旧史的利弊得失,尤注意史书材料的真实性。指出旧史多有失实,例如修史者往往慑于君主的权威,不能秉笔直书。又或歪曲前朝事实以迎合君主心意;记事时慿主观爱恨,失去是非的公正;记事时不是全面了解事物真相,而仅凭片面传闻,必然有失实之处;以及书中有太多隐讳及夸饰,很难保存事实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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