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夏朝 商朝 周朝 春秋战国 秦朝 汉朝 三国 两晋 五胡十六国 南北朝 隋朝 唐朝 五代十国 宋朝 金朝 辽朝 西夏 元朝 明朝 清朝 民国
世界历史 亚洲 欧洲 非洲 南美洲 北美洲 大洋洲 南极洲 北极洲
历史综合 宗教信仰 政党政治 经济货币 战争条约 国家政权 语系文字 历史地理
康涅狄格基本法(英语:Fundamental Orders of Connecticut)是1639年1月24日康涅狄格殖民地会议在哈特福德采纳的成文宪法性文件,该基本法叙述了康涅狄格城镇设立政府,设定了其结构和权力,以图当地政府获得入海口并从事贸易。康涅狄格基本法被认为是第一部按西方传统起草的成文宪法,与19年前的《五月花号公约》类似。康涅狄格州也因此获得“宪法州”的称号。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意大利语:Costituzione del......[详细]
保罗教堂宪法 (德语:Paulskirchenverfass......[详细]
1946年南斯拉夫宪法,正式名称为《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宪......[详细]
马格德堡权利(德语:Magdeburger Recht),也......[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