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宪法(俄语:Конституция СССР)先后共有三个版本,均建立在苏联的前身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所创的1918年苏俄宪法的基础之上。
年表
1924年苏联宪法
1936年苏联宪法
1977年苏联宪法
这三部宪法有着大部分相同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声明工人阶级领导国家,后两部宪法则声明苏联共产党在政府和社会中的领导角色。所有的宪法都支持社会共有资产的形式。每部宪法需要一套苏维埃,即议会,来行使政府职权。
根据苏联的意识形态宣传,苏联政治体制是真正的民主,称为“苏维埃”的工人议会代表着工人阶级的意志。尤其是1936年苏联宪法,保证了不记名投票中的普选权。然而实际上,在1936年至1987年6月选举之间的所有参选人都是由共产党所挑选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