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东蒙王公会议于1913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在长春召开。这次会议在外蒙古独立、呼伦贝尔独立的背景下由中华民国政府决定召开,旨在继续稳定东蒙局面。会议经费8000余元均由中华民国政府提供。
出席会议的主要代表有:
荣勋:中华民国政府特派代表、蒙藏事务局副总裁
孟恩远:吉林护军使
齐耀琳:吉林民政使
荣厚:奉天都督代表
涂凤书:黑龙江省教育司长
齐默特色木丕勒:哲里木盟盟长
阿穆尔沁格勒图:郭尔罗斯前旗三喇嘛
达木林扎普:郭尔罗斯后旗代表
达崇阿:科尔沁左翼后旗代表、协理
库额鲁希呼:科尔沁左翼中旗代表、协理
丹巴多尔济:科尔沁左翼前旗札萨克
陶都那逊:科尔沁右翼前旗代表、协理
色旺多尔济:科尔沁右翼中旗代表、协理
色他勒:科尔沁右翼后旗代表、章京
巴多玛:扎赉特旗代表、协理
达木林扎布:杜尔伯特旗代表
会上,荣勋作为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宣布外蒙古情况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对蒙政策,东三省的各位行政长官“详陈对于蒙旗亲密情事”。会议传达了袁世凯的要求:
今后内蒙古王公绝不许借外债。
不受俄国的煽惑。
各蒙古王公力图保持蒙旗的稳定。
中华民国政府提出的议案为:
迅速订立中俄条约,以图保全蒙古。
征收通行货物税及家畜税。
移民开垦。
开采山林及矿山。
蒙古王公提出的要求为:
改设蒙藏部,以重体制。
吉、黑两省所属蒙旗地租仍照现银征收。
蒙境所收税务拨归蒙旗,藉资筹备饷械,以防外患。
汉蒙诉讼,由蒙员陪审。
蒙古王公坚决反对中华民国政府提出的“改内蒙古为民国行省”、“移民开垦”等。会议最后通过了如下内容:
东四盟防务联合办法。
清理俄蒙债务。
在郑家屯设立蒙古政务局。
呼吁呼伦贝尔取消独立。
科尔沁右翼前旗善后办法。
合办华蒙实业银行。
蒙古王公提出的四项要求“由东三省行政长官先查照之后代为转呈中央”。10月16日此次会议结束,盟长齐默特色木丕勒、吉林护军使孟恩远到北京向中华民国政府报告会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