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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朝初期全面采用辽朝的北南面官制,奉行女真旧制与汉地汉制等两元制度。自金熙宗推行天眷新制后逐步弃用女真制,逐渐采用宋朝制度。政治体制的一元化,是金朝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金朝建立之初,金太祖废除部落联盟时的“国相”制,采用小组化的勃极烈制度,长官均称“勃极烈”。其中都勃极烈即皇帝、谙班勃极烈为皇储、国论勃极烈为国相、阿买勃极烈为国相助手、昊勃极烈为第二助手,形成皇帝和少数大臣共议国事的勃极烈制度。而后又有忽鲁勃极烈(第三助手),到1132年金太宗分忽鲁勃极烈为左勃极烈与右勃极烈,形成皇帝、皇储与国相五人小组。

  随着金朝不断向南延伸,促使金廷改采用三省制的唐制。1123年至1138年间,金太宗在占领燕云十六州与攻灭北宋后,推行汉官制度,与女真旧制形成两元制度。金初的所谓“南面官”,亦即设于营州广宁(今河北省昌黎县)的汉地枢密院,最后迁至燕京。与此相对的“北面官”,主要指当时实行于朝廷之内的勃极烈制度。1135年金熙宗继位后废除勃极烈制度以巩固皇权,全面使用宋朝辽朝官制。他建立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以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以及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共领三省事,地方分路、府、州、县。1138年改燕京尚书省为行台尚书省,成为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结束双元制度并存的局面,这些与三省制都是汉制改革的结果,史称天眷新制。金帝完颜亮时废除中书省、门下省,行政机关缩编成尚书省。

  金朝制度在金世宗之后大体同宋朝制度。尚书省中,尚书令为虚设,实际上由左右丞相与平章政事掌握行政权,左右丞与参知政事为副相,其下有左右两司郎中,分掌六部。军事机构由都元帅府改为枢密院。设置盐铁部、度支部、户部等三司理财、御史台掌纠察、谏院及审官院,其他有国史院、宣徽院、宏文院与集贤院等机关,太常、大里寺,六监、司农司、大宗正等皆依宋朝制度。

  金朝灭亡的原因是史学家争论的课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金亡是因为汉化太彻底,也有人认为金亡是因为汉化不够彻底。例如刘祁在《归潜志·辨亡》认为金朝“分别蕃汉人,且不变家政,不得士大夫之心,此其所以不能长久”。儒士郝经因此要求忽必烈以金朝为榜样,力行汉法。许衡在至元二年(1265年)向忽必烈奏上的《时务五事》:“自古立国,皆有规模。……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后魏、辽、金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然可考。”,同样认为“必行汉法,乃可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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