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宜诺斯艾利斯公约》1910年8月11日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是一部版权公约。通过该公约,包含权利保留声明的作品实现了在各签署国的版权互认。根据公约第3条,任何签署国登记的作品,只要作品内标注了“权利”的“保留”,就授予其在所有签署国的著作权。版权声明通常使用短语“保留所有权利”(英语:all rights reserved, 西班牙语:Todos los derechos reservados, 葡萄牙语:Todos os direitos reservados),但实现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在美国法律里,仅需作者和出版的年份信息。根据公约第6条,第7条,版权保护期限为本国和来源国中较短的时间(较短期限法则)。声明保留的要求相当模糊,导致了更冗长和法律化的措词。虽然国际版权的法律不断发展,但这种情形仍一直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