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于1904年7月1日至11月23日在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举行。
1904年夏季奥运会海报
首次有奥运会在北美大陆举办,但也正因为交通不便,导致大多数国家不克前往。
首次向获得冠、亚、季军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的一届奥运会。
首次以纯金打造金牌(重21克),但纯金质金牌只颁到1912年,之后改为镀金。
拳击、哑铃、自由式摔跤和十项全能首次作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来自美国的马拉松选手弗雷德·洛茨在比赛中途12公里处搭一辆汽车行进了17公里,并最终“夺冠”。事后洛茨被取消了冠军资格,后来获得金牌的亚军则是世界上最慢的马拉松保持者。
在此奥运会举办同时,第一次世博会也同时举办了。
除了交通问题,也因为位在美国内陆导致欧洲国家兴致缺缺,同时爆发的日俄战争导致国际紧迫也是此奥运会人数大幅减少的原因之一。
美国派出压倒性的人数(523),而第二多运动员的加拿大也仅派出共56人出赛。因此,许多项目美国几乎都不战而胜,获得空前的垄断,光金牌数就拿到76面。
水球比赛除了美国没其他国家参赛,结果变成美国国内三个城市(纽约,芝加哥,密苏里)间的比赛,最后由纽约获胜。
有12个国家参加了本届奥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