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长篇小说奖,是中国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首届茅盾文学奖于1982年颁发。
1981年3月14日,中国现代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主席茅盾立下遗嘱:
“ 为了繁荣长篇小说的创作,我将我的稿费25万元捐献给作协,作为设立一个长篇小说文艺奖的基金,以奖励每年最优秀的长篇小说。我自知病将不起,我衷心祝愿我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繁荣昌盛! ”
3月27日,茅盾逝世。同年10月,中国作家协会遵照茅盾遗愿,启动茅盾文学奖。
根据评选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作家创作的、在中国大陆公开发表与出版的13万字以上的作品,均有资格参评。
此后,中国作家协会筹组评委会进行两轮无记名投票选举,获奖作品必须获得2/3以上选票才可当选,因秉持“宁缺毋滥”原则,每届获奖作品数额在3至5部不等。
设立初期每三年评选一届,后改为每四年评选一届。尽管茅盾文学奖为专家奖,但考虑到读者感受,按照《评奖条例》的规定,办公室将进入终评的作品予以公示,以便广泛听取读者意见。读者可采用书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表看法。评奖办公室将汇总反馈的意见,向评奖委员会报告,作为评选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