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世界历史网>>历史百科>>条约协议>>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是教宗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于1122年9月23日于沃尔姆斯城达成的协议

  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拉丁语:Concordatum Wormatiense,有时被宗座历史学家称为Pactum Calixtinum),是教宗嘉礼二世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于1122年9月23日于沃尔姆斯城附近达成的协议。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与教宗嘉礼二世于1122年达成协议,史称沃尔姆斯协约

  它结束了教宗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权力斗争的第一阶段。日后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中确定的主权概念可以追溯到此协议。国王被承认在其统治区内享有以世俗权威(by the lance,通过矛)而非神圣权威(by ring and staff,通过权戒和牧杖)叙任主教之权利;结果是主教们在尘世间要同时效忠教宗和国王,因为他们有义务确认最高统治者的权利以要求其提供军事支持。之前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们认为任命教宗及其他教会官员(例如主教)是由上帝授予他们的权利。

  叙任权斗争的一个结果是确认了一项系于主权国家领土的专有权利,即确认国王对空位教区领地的收入的权利以及合理税收之基础。教宗跃升为一位高于并且外在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直接控制的人物。

  随着郎培·斯坎纳贝基(Lamberto Scannabecchi,即后来的教宗何诺二世)以及1121年举行的维尔茨堡议会(Diet of Würzburg)的努力,教宗嘉礼二世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于1122年达成了有效终止叙任权斗争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德国的主教和隐修院院牧的选举将在皇帝驾前举行。不过嘉礼二世否定了皇帝拥有掌控主教或隐修院院牧选举的权利。

  皇帝重申了赐予主教们权戒及牧杖——他们的精神权力之象征——的权利,并保护主教座堂或隐修院进行的选举以及自由的祝圣。双方以相互给予和平作结。第一次拉特朗公会议于1123年确认该协约。

  沃尔姆斯协约是由许多位教宗推行的更大规模的改革的一部分,这些教宗中最有名的当数教宗额我略七世。这些改革包括圣职人员独身制、贩卖圣事的结束以及教会摆脱世俗领袖(被称为世俗叙任(英语:lay investiture))而自治。


转载请注明:http://www.sjlishi.com/lishizonghe/tiaoyuexieyi/17084.html

中日基本关系条约是汪精

关于中华民国日本国间基本关系条约,简称中日基本关系条约或中日......[详细]

印度河水协定是印度与巴

印度河水协定是印度与巴基斯坦两国之间的水资源共享协议,协议在......[详细]

《江华条约》是大日本帝

《江华条约》又称《江华岛条约》、《日朝修好条规》、《日鲜修好......[详细]

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是教宗

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拉丁语:Concordatum Worma......[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