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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是民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会的银行管理机构,资本由国库于预算中拨给。第一任行长为毛泽民。其业务包括分行、支行、兑换处等。办理抵押、贷款、存款、票据买卖贴现、汇兑、发行钞票、代理国家金库,另外还发行革命公债及经济建设公债。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一元货币

  1931年11月2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筹建国家银行并委派毛泽民担任行长。筹建时仅有5人:行长毛泽民、会计科科长曹菊如、业务科科长赖祖烈、总务科科长莫均涛、会计钱希均。

  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江西省瑞金市叶坪成立,毛泽民任行长,李六和为副行长,贺子珍为印钞所长。创建之初,国家银行加上行长仅有5名工作人员,需负责红军部队的军需物资、政府机关的一切费用、苏区军民的衣食。按章程规定,建立国家银行需财政部拨款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其中80万元为债款,另20万元是从西工农银行转来的,不久又被财政部调走了。1932年3月下旬,毛泽东率军占领漳州城,毛泽民率领前方没收征集委员会随军来到漳州。靠这次战争中的缴获物资等,毛泽民筹集到大量物资和大洋,保证了国家银行的有效运行。1932年4月初,国家银行福建分行在汀州正式成立,赖祖烈任分行行长。不久,江西分行也在宁都成立。

  国家银行内设会计科、稽核处、国库处、业务处,党支部书记曹菊如。

  1933年设立银行学校。

  1932年7月7日,国家银行正式发行统一的纸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银币券,又称“苏维埃国币”,为黄亚光设计,有1元、5角、2角、1角、5分五种面额。每种纸币正面都印有国家银行行长毛泽民和国家财政部部长邓子恢的俄文签字。早在1931年11月,原江西省苏维埃政府造币厂奉命迁瑞金叶坪杨溪村,改为中央造币厂,谢里仁任厂长,铸造袁大头和孙小头银币。苏维埃政权的纸币发行后,自制银元也开始酝酿,后铸造了壹圆面值“工人”银元及一分、伍分铜币和贰角银币。1932年冬,随着国家银行业务的逐渐成熟,总行开始实行处、科两级管理。

  1933年初,主力红军的筹款任务被取消,断绝了国家银行的主要财源,国家银行被命令大量印制货币,银币券贬值。1933年4月,国家银行随中央机关迁到沙洲坝后,工作人员增加到50多人。1934年7月,国家银行迁到下陂子。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因战争失利被迫离开中央苏区进行长征,10月中旬,国家银行被编为军委直属纵队第十五大队,毛泽民任大队长、政治委员,共160多副担子,配备了200多名运输员,抬着黄金、白银、银元和印票子的纸张、机器。为了保证国家银行的安全,中央军委还给配备了由一百多名党员官兵组成的警卫连,随队行动。渡湘江时,国家银行不得不将费尽千辛万苦搞到的石印机和铸币机抛入水中,将纸张、油墨也沉入江里。

  1935年1月初,红军攻占遵义后,成立没收征发委员会,由苏区财政部部长林伯渠任主任,毛泽民任副主任。红军在遵义期间,以红军没收了王家烈的盐行的食盐为准备,国家银行进行了货币发行和回笼,发行苏区货币的同时,在狮子桥、丁字口、万寿桥等处设立兑换点,让群众自由按市价兑换银元、食盐和烟等实物。当时的收兑比价为一元苏币换一元二角现洋。遵义会议后,毛泽民和曹菊如调离,由曹根全一人全权负责国家银行大队的工作。红军在云贵高原大踏步地机动作战,国家银行再次减掉一些担子,其中两担沉甸甸的铜板在土城战斗中被倒进了一口井里。曹菊如因病编入伤员队,随“医院”行军一些日子后,又继续担负起国家银行的任务,带着两担金子跟着走一直到陕北。过草地后,因为“草地密电”事件,中央红军单独北上继续长征,国家银行再次轻装,销毁了最后的纸币。由于中途人员减少,15大队被撤销,曹根全带领银行的一部分东西,随林伯渠领导的总供给部队到达阿西后,国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和随军的担子都要进行重新整理,除毛泽民外,财政部和银行分散在其他单位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连同曹菊如和那2担金子,都被调集到林伯渠的总供给部队中。

  1935年10月国家银行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参加长征的14名苏维埃国家银行干部,吕汉勋、刘建棠、章水柏、张达远、一名总务科长和一名马夫共6人牺牲,毛泽民、曹菊如、黄亚光、曹根全、钱希钧(国家银行会计,毛泽民的妻子)、任远志、郭金水(毛泽民的警卫员)和莫钧涛(国家银行总务科长,随红四方面军一年后到陕北)共8人走到了陕北;两百多名运输队员只剩下邱端阳和黄德泉两个班长担的黄金2担。另有白银及银元12担。

  1935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将银行名称改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简称“西北分行”),合并了与原西北革命根据地的陕甘晋苏维埃银行(1935年6月在永坪石油沟村成立陕北省苏维埃财政印刷所,以陕北省苏维埃银行名义发钞、铸造铜币、银元;1935年9月改称陕甘晋苏维埃银行),行址初设在瓦窑堡。西北分行兼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西北办事处财政部会计科。财政部长林伯渠兼任国家银行行长,曹菊如任副行长兼会计科长、贺子珍任印刷所所长。曹根全任券务科科长后兼印钞所所长。西北分行创建之初,只有曹菊如、曹根全和陕甘晋苏维埃银行的3名干部。1935年11月1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为巩固苏区金融发出第一号布告,指出:“为着金融流通的便利,发行票币是需要的,但票币形式急需统一,发行数量应不超过市场需要,以免发生其他弊端。”根据布告要求,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停印了陕甘晋苏维埃银行的钞票改印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币,面额有纸币1分、5分、1角、2角、5角和1元共6种,布币有1角、2角和1元3种。1936年3月,在瓦窑堡下川建起了一个造纸厂,专供印刷所印票子,使钞票的纸质有了提高。1936年2月,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开始发放8万元春耕贷款。规定中农、贫农、雇农,均可要求借款,利息每月3厘至5厘,红军家属特别优待减少1厘。

  1936年5月,红军发动西征战役后,东北军进攻苏区。中共中央为了争取东北军,决定避战主动撤出瓦窑堡。1936年6月21日,高双成部第86师炮兵营张云衢部从横山石湾抢先突袭瓦窑堡,西北分行和印刷所连夜撤出瓦窑堡,翻山越岭,经六天急行军,到达陕甘省驻地吴起镇下川的杨家湾。1936年6月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和印刷所到达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驻地保安县,西北分行亦改名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国家银行印刷所在保安沙道子村两孔石窑内使用石印机和道林纸印刷钞票,面值为一元(三种版色)和二元券。但由于供给人员增多,财政收入减少,不得不依靠发票子维持机关部队的最低需要,致使物价飞涨,纸币大为贬值。7月15日,中央财政部长林伯渠致信西征总司令彭德怀,指出“财政金融之问题,必须从发展中求解决,在西进中对筹款工作还希鼎立注意,严令所属不放松。对现金收集,不要有所浪费,总以集中供给购办军需材料为要”。尽管如此,仍然不能满足支出的需要。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东北军让出延安、甘泉、合水、庆阳4县,中共中央迁往延安。西北分行12月31日通夜结账,整理东西。1937年1月1日清晨上路,1月3日进入延安,和财政部同住鼓楼北街一家商店。印刷所改为中央印刷厂,迁往清凉山。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8月6日,林伯渠和红军驻西安办事处叶季壮、李涛等与陕西省政府等各方面交涉,为红军筹集经费8万元,从此陕甘宁边区一律流通法币。1937年9月6日,根据国共两党协议,党中央决定将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1937年10月1日,西北分行奉命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简称“边区银行”),总行设在延安。至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名义上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1955年,中国又以1.05:1收兑存世的苏区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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