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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萨克汗国(哈萨克语:Қазақ хандығы‎)是哈萨克族在1456年创建的王朝,其统治区域大约在今天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一带,1847年灭亡。

 

  1227年,哈萨克汗国在草原上的金帐汗国内形成,即白帐汗国。1361年脱离金帐汗国后,白帐汗国在一段时间内成为独立国家,曾尝试与蓝帐汗国联合重建金帐汗国。然而,1428年金帐汗国汗巴拉克汗死后,金帐汗国支离破碎,白帐汗国本身也分裂为乌兹别克汗国和诺盖汗国(统治蒙古部落的后裔),剩余的土地再被北方的金帐汗穆罕默德汗和南方的诺盖首领穆斯塔法汗瓜分。乌兹别克汗国统治着当今哈萨克斯坦的大部分地区,由阿布海尔汗统治,后者密谋杀死了巴拉克汗。在阿布海尔汗的领导下,乌兹别克汗国成为一个腐败、不稳定和脆弱的国家,经常出现内部问题。更糟糕的是,汗国本身遭到卫拉特人的袭击,卫拉特人掠夺了游牧定居点和主要城市,在那里他们被掠夺、破坏和屠杀平民。1457年乌兹别克人和卫拉特人达成和平,阿布海尔汗惨败,使他在乌兹别克人中名声扫地。

  哈萨克汗国的形成始于1459年,当时几个乌兹别克部落不满阿布海儿汗的统治。由巴拉克汗的儿子贾尼贝克和堂侄克列领导,在一场被称为大迁徙的事件中逃离乌兹别克汗国。两兄弟带领游牧民族前往莫卧儿斯坦(东察合台汗国),最终定居并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莫卧儿斯坦的可汗与他们联合起来,为他们提供支持以对抗他们的对手。大约有20万游牧民加入了贾尼贝克汗和克雷汗的运动,该运动具有巨大的力量和影响力,让阿不海尔汗感到恐惧。新的汗国很快成为莫卧儿斯坦和乌兹别克汗国之间的缓冲国。尽管贾尼别克汗和克列汗都被认为是哈萨克汗国的创始统治者,但贾尼别克汗最初拥有最多的权力。1468年,为了从阿布·海尔汗手中解放自己的土地,贾尼贝克入侵了乌兹别克汗国,引发了哈萨克独立战争。作为回应,阿布海尔汗发起了一场针对哈萨克人的运动,但在前往哲特苏的途中死亡。1473年4月克雷汗去世后,贾尼贝克汗成为唯一的统治者。

  哈萨克汗国早期为控制草原与阿布海尔汗的孙子穆罕默德·谢巴尼进行斗争。1470年,哈萨克人在伊西城(今突厥斯坦)击败谢巴尼,迫使乌兹别克人向南撤退到撒马尔罕和布哈拉。1480 年,克列汗的儿子布伦杜克成为可汗。在他统治期间,哈萨克人能够召集 50,000 名圣战军队,并多次击败锡尔河沿岸的穆罕默德·谢巴尼的军队。正是在他统治期间,乌兹别克人于1500年与哈萨克人缔结和平,从而将锡尔河以北的所有前乌兹别克汗国土地都给了哈萨克汗国。

  关于这些事件,16世纪的米尔咱·马黑麻·海答儿在他的书中写道:当时,阿布海尔汗在钦察-库曼联邦中行使了全部权力,但是战败后逃到伊朗一代。阿布海尔汗死后,乌兹别克的乌鲁斯陷入混乱,他们之间不断发生冲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加入了贾尼贝克和克雷的阵营。他们约有20万人,被称为乌兹别克-哈萨克。哈萨克苏丹于870年(公元1465-1466)开始统治,他们继续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大部分地区享有绝对权力,直到940年(公元1533-1534年)。

  1511年,贾尼贝克的儿子卡西姆成为可汗。在他的统治下,哈萨克汗国达到了最强大的力量,以至于占领了现代哈萨克斯坦西部领土的诺盖部落成为了它的头号敌人。1520年卡西姆成功攻占诺盖首府萨拉伊尤克,将诺盖部落推向阿斯特拉罕汗国。在卡西姆汗统治下,哈萨克汗国的疆域扩大,人口达到100万。正是在卡西姆汗统治期间,哈萨克汗国在现代欧亚舞台上获得了名气和政治影响力。卡西姆汗还成为艺术、文学和宗教的主要赞助人,使伊斯兰教在哈萨克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文化重要性。在他的统治下,俄罗斯沙皇也成为第一个与哈萨克汗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大国。这样做之后,卡西姆汗确立了他作为成功领导者的声誉,因为他的帝国在西欧被称为一个崭露头角的政治实体。

  波斯历史学家用波斯语撰写的“Tarikh-Safavi”手稿记载了卡西姆汗,将大部分库曼-钦察联邦置于他的绝对控制之下。手稿还描述了一支由八千名士兵组成的哈萨克小队如何帮助布哈拉的谢巴尼汗吞并伊朗城市呼罗珊。卡西姆汗还在 1520 年制定了第一部哈萨克法律,名为“Қасым ханның қасқа жолы”(音译,“Qasım xannıñ qasqa jolı”——“卡西姆汗的光明之路”)。卡西姆汗还批准了他与帖木儿领袖巴布尔的联盟,特别是在昔班尼倒台之后,因此受到莫卧儿人和撒马尔罕民众的称赞。

  哈萨克分为大中小三玉兹。每玉兹下有若干部落。社会有七个级别。汗国最高统治者是可汗。可汗以下是三个玉兹的汗。他们是可汗的近亲。汗以下是苏丹(王子),他是兀鲁思的长官,苏丹以下的是伯克。接着是巴图鲁即是勇士。以下是部落头人与牧主,最低下是奴隶。家伍(阿吾勒)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由有血缘的多户组成,接着是氏族,接着是部落。部落接着是兀鲁思,接着是三个玉兹。

  法理上可汗权力无限,但支持可汗的苏丹(王子)愈多,可汗权力愈大,因为可汗不直接管理百姓,由苏丹代劳,有些苏丹有将近一万帐的百姓(通常30-40帐)。可汗要由苏丹与伯克以及部落头人在库里尔台推举才合法。小玉兹的部落有:喀剌塞克、阿达依、铁勒吾、阿拉什、艾里木乌勒、喀剌克色克、克特,拜乌勒小玉兹的阿尔钦联盟,即是奄蔡,其中有契丹与克契丹等等,哲德乌尔(七个部落)小玉兹在伏尔加河与乌拉尔河下游。中玉兹有乃蛮、钦察、弘吉剌、克烈、阿儿浑、瓦克、蔑儿乞与克烈一起生活。大玉兹有札剌亦儿、杜格拉特、康里,与乌孙部的遗民阿尔班、素宛、钖尔克烈、千希克勒、契莫尔(处密)、乌沙克特、恰甫拉什特。由此大约可以推断,小玉兹和中玉兹人大部分偏近于白种人,而大玉兹人则多为突厥语族部落后裔。在历史上由于共同的地域、文化(伊斯兰教),三玉兹逐渐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共同体—哈萨克人。哈萨克汗国人分黑骨头与白骨头,黑骨头是平民,白骨头是皇族与和卓、托热。

  1767年,哈萨克与清朝达成协议,牧民返回源牧场。中华民国时代,沿习清朝制度,袁世凯曾经立阿勒泰克烈部落的艾林为郡王,封乌木尔台为公,封马米与札木尔克为贝子。再在该区实施百户长、千户长制度。1942年后,改为以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村长、保长实施,有一些部落头人身兼这些位置。

  哈萨克汗国除了苏丹,还有巴图鲁、伯克及一种名阿克撒卡尔(白胡子)的人,他们是长老,有时汗也受他们制肘。

  哈萨克汗国的哈斯木汗根据沙里亚法,制定第一部成文法是哈斯木法典,内容有五部分,财产法,刑事法,兵役法,使臣法,民事法。第二部是额什木法典,第三部是七项法典,即头克法典。是处理财产和宗教问题(头克汗规定改信基督教的一律充公牲畜财产,侮辱阿拉经七人证实可处死)。

  哈萨克人信仰伊斯兰教,但残留了大量萨满教与祖先崇拜痕迹,也在怛逻斯发现景教教堂。因此昔班尼汗曾唆使河中的阿訇发一个伊斯兰教令,认为汗有义务对哈萨克人发动圣战,因为他们是异教徒,实际上哈萨克人是穆斯林民族。

  哈萨克人在作战时有高喊口号鼓舞士气的习惯,最先的口号是阿拉什,这人被认为是哈萨克人始祖,其后是阿布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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