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二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五届二中全会秉承五全大会既定方针,参加中央委员160余人,“各地委员躬负重责或久未来京者,无不专莅首都,共襄大计”。全会推定蒋、孙科、冯玉祥、于右任、丁惟汾、居正、陈果夫、王法勤、孔祥熙9人为主席团,叶楚伧为秘书长。
7月13日,决议撤销西南执行部及西南政务委员会,其在西南指导党务政治之同志,均应集中中央,共同负责。同时还通过组织国防会议及粤桂两省军事政治之调整案。决定组织国防会议,并通过国防会议条例。指定李宗仁、白崇禧、陈济棠、刘峙、张学良、宋哲元、傅作义、余汉谋等18人为国防会议成员。
在五届二中全会上,决定成立国防会议,蒋介石为议长,通过《国防会议条例案》。在会上,蒋介石重申了外交方针:“中央对外交所抱的最低限度,就是保持领土主权的完整,任何国家要来侵扰我们领土主权,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我们绝对不订立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协定,并绝对不容忍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事实。再明白些说,假如有人强迫我们签订承认伪国等损害领土主权的时候,就是我们不能容忍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后牺牲的时候。”又说:从“五大”以后,“我们如遇有领土主权再被人侵害,如果用尽政治外交方法,而仍不能排除这个侵略,就是要危害到我们国家民族之根本的生存,这就是为我们不能容忍的时候,到这时候,我们一定做最后之牺牲。”这里,蒋介石表示了不能签订承认伪“满洲国”的协定,并对“牺牲的最后关头”作了“最低限度”的解释。
7月14日,国民政府命令,特派蒋中正为国防会议议长,汪精卫为副议长;阎锡山、冯玉祥、程潜、朱培德、唐生智、孔祥熙、何应钦、李宗仁、白崇禧、陈济棠、张学良、宋哲元、杨虎城、傅作义、余汉谋等30人为国防会议会员。
1937年3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委员会决定成立国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