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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2月11日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与此同时,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声明,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疾病命名:COVID-19

  根据世卫组织新闻发布会视频,对于疾病的正式命名,谭德塞11日在会上解释,CO代表冠状(Cornona), VI代表病毒(Virus), D代表疾病(Disease), 19则因为疾病爆发于2019年。

  谭德塞表示,这样命名是为了避免与地理位置、某种动物、个人或群体相关联。拥有一个正式名称很重要,可以防止名称使用不准确或是“污名化”。“这(COVID-19的命名)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标准格式,可用于将来任何冠状病毒的暴发。”

  根据世卫组织网站信息,2015年5月,世卫组织公布了新发现疾病命名指导原则,鼓励研究人员、卫生官员与媒体使用中性的、一般的术语代替人物、地点、动物、食物和职业等命名疾病。之所以发布指导原则,是因为科学界以外的人员往往会给疾病取俗名,一旦通过互联网和社会媒体确立通常情况下使用的疾病名称,即使所用名称不够恰当也很难做出更改。

  此前,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现在,世卫组织宣布命名,意味着NCP将不作为正式名称使用。

  病毒命名:SARS-CoV-2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在生物学论文预印平台bioRxiv上发表声明,其委员会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此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暂命名为“2019- nCoV”,根据系统学、分类学和惯例,CSG现正式将该病毒命名为“SARS-CoV-2”,并认定这种病毒是SARS冠状病毒的姊妹病毒。

 

  CSG建议,为了增进交流,对于此次病毒分离出来的单独病毒株,命名可依照“SARS-CoV-2/分离物/宿主/日期/地点”的惯例。

  声明指出,人类感染SARS-CoV-2的临床表现尚待确认,SARS-CoV和SARS-CoV-2的人畜共患病传播,凸显了对整个病毒类群进行研究的需要。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由微生物学会国际联盟的病毒学部组建,负责给病毒分类与命名,委员会已制定了一套病毒的通用分类方案,其成员都是被公认的病毒学专家。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希望,新名称除了有助公众了解病毒,也让研究人员不用浪费时间和产生误会,可以专注抗疫。

  外界有声音指出新病毒的命名花了太长时间,对此,约翰斯·霍普金斯卫生安全中心的助理教授克里斯蒂尔·沃森对BBC表示:“为新病毒命名时常会有所延误,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重点应放在公共卫生措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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